文字解读:《中共土默特右旗委员会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土默特右旗关于落实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任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文时间: 2023-05-06 资料来源: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

土右党发〔2023〕19号

中共土默特右旗委员会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土默特右旗关于落实"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任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管委会,旗委各部门、旗直并驻旗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为切实抓好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各项任务落地见效,经旗委、旗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土默特右旗关于落实“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任务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土默特右旗委员会

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

2023年5月5日

关于落实“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任务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和 2009 年视察包头时作出的“一个创新、三个实现”重要指示,坚定不移走以生 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落实“建设我国北方重 要生态安全屏障”的任务,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内党发〔2022〕30 号 ) 精神,结合土右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坚持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坚持保护优先、 自然修复为主, 以保护草原、森林为首要任务,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强化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全面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实现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全力打造全域生态安全格局,为构筑祖国北疆万里绿色长城贡献土右力量。

二、主要目标

到 2025 年,森林覆盖率达到 20.79% 、森林蓄积量由 73.68 万立方 米增加到 75.78 万立方米,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碳汇能力明显提升;草原植被覆盖度达到 11%,草原生态系统质量持续改善;湿地面积稳定在 16.6 万亩,各类重要湿地、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区划合理,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加强。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 1500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由 41.48%提高到 44.5%;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实施地下水超采 (超载) 区域综合治理,全旗地下水超 采 (超载) 区实现采补平衡,全旗地下水超采治理压减量 300 万立方米;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治理;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不断保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率为 100%,  受污染耕地 安全利用率达到 98%,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得到有效保障。到 2035 年,草原植被覆盖度保持在 12. 1%以上,草原生物量和多样性显著增加;森林覆盖率稳定在 22. 19% 、森林蓄积量达到 80.88 万立方米,自然保护地体系更加完善;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明显提升;矿山地质环境显著改善,绿色矿山格局基本形成;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得到全面保障;水生态环境质 量持续巩固提升,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土壤生态环境安全有效保障; 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生态系统功能稳定发挥;全民生态文明意识显著 增强,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全面提升。

三、重点任务

( 一 ) 加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规范矿山开发治理与保护利用

1 、加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科学整合优化全旗各类保护地。修订完善各类自然保护地建设发展规划,制定完善自然保护地管理制度, 加强自然保护地监测,科学、有效保护各类自然保护地,为野生动物栖息繁殖、野生植物生长提供安全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开展重要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同时完成《土默特右旗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及报批工作,启动编制《土默特右旗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萨拉齐主城区详细规划》和 《村庄规划》,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严格执行“三区三线”管控要求,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高质量发展理念,全力打造土右旗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协调可持续发展。  (责任单位:旗自然资源局、旗林草局)

2 、维护矿山生产稳定安全。不定期组织第三方测绘机构对各煤矿 年度采剥现状进行实测,本年度若发现企业存在新增超层越界等违法 行为,将从严从重进行立案查处,情节严重构成刑事犯罪的,将移交 公安部门处理, 同时将列入矿业权人开采公示异常名录当中。针对往年存在剥离越界的区域,督促企业负责人严格对照年度治理计划涉及范围采取回填、客土喷播、边坡挂网工程措施等方式逐步完成历史遗留问题整改任务。并鼓励矿山兼并整合重组,逐步淘汰落后产能。 (责任单位:旗自然资源局)

3 、规范矿山开发治理与保护利用。高水平推动生产矿山、历史遗 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编制《土右旗大青山区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生 态修复总体规划》《土右旗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土右旗矿产资 源总体规划》,有序推进“一业一策”。督促各煤矿企业提交 2023 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计划,按照“边开采、边治理、边复垦”的原则,要求 生产煤矿切实提高治理标准,采取有效治理措施。 同时对往年存在水毁区域积极组织补治工程,治理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做好人员、 车辆的各项安全检查,严格杜绝治理工程出现各类安全事故。 强化地质环境治理基金计提规范,要求企业按照核定基金额度全额存储基金, 针对煤矿现状,每个煤矿 2023 年度治理基金原则不低于 2000 万,全面压实企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主体责任。积极争取国家、 自治区生态修复专项资金,多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治理工程, 有效推动矿区地质地貌生态恢复重建。 同时鼓励企业引进先进绿化技术手段,力争完成 2 平方公里的矿区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责任单位: 旗自然资源局)

4、推动绿色矿山建设。在生态保护红线、各类自然保护地范围内, 一律不得新设不符合差别化管控要求的矿业权,不符合差别化管控要求的已设矿业权要逐步有序退出。按照自然资源部新出台的关于绿色矿山建设文件全面推动我旗绿色矿山达标建设,对符合绿色矿山遴选先决条件的,上报自治区纳入自治区绿色矿山名录;对不符合先决条件的,待满足先决条件后,参与绿色矿山遴选。  (责任单位:旗自然 资源局)

(二) 提升生态支撑服务能力,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5 、有效防控林业和草原灾害。实施土右旗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制定土右旗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进一步强化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监测、野外火源管控、火灾扑救的能力,加强基层森林 草原防扑火队伍建设,落实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值班值守等制度,提升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能力和技术水平,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  (责 任单位:旗林草局、旗应急管理局)

6 、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能力建设。修订完善林草有害生物灾害防控预案,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和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开展经常性监测、防治,严防外来有害生物入侵, 严防发生大面积林草有害生物灾害,到 2025 年生物成灾率控制在 3‰ 以内。  (责任单位:旗林草局)

( 三 ) 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升城乡水环境质量

7 、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四水四定”原则,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推进水权改革。全面推行总量控制、用途管制,实行水资源分 区分类管理。推进农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适时启动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在全旗范围内实施地下水超采 (超载) 区域综合治理。 强 化农业灌排工程运行管护,实施好土右旗圪洞堰中型灌区改造项目。 (责任单位:旗水务局)

8 、提升城乡水环境质量。加强农业农村和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有效控制入河污染物排放。按照国家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要求制定方案, 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管,加大管网建设与改造,开展沿线调蓄等系列工 程建设,使雨污管网私接、混接、错接引发的溢流混排现状得到进一步管控,我旗过境黄河检测点地表水水质达标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探索建立河湖休养生息长效机制和水生态环境质量空间管控体系,着力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配合包头市完成地下水现状调查评估工作,精准科学防控地下水污染。开展“清废”“清四乱”行动,开展全旗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提高城市再生水利用水平,推进我旗重点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以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为抓手,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到 2025 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 85%左右,建制镇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比率达到 70%左右;新建农村户厕 1000 户左右。  (责任单位:旗工信局、旗住建局、旗水务 局、旗乡村振兴局、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土右分局)

( 四 ) 提升森林生态系统质量效益,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9 、提升森林生态系统质量效益。全面贯彻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 制度方案》和《全国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 (2021— 2035 年) 》, 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提升绿化质量、优化森林结构和功能、提高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严格执行林草地征占用总量控制和审核审批制度规范,实施国家重要生态区域保护修复重大工程,科学 推进国土绿化,持续推进大青山南北麓、乡村、城镇周边、公路等重 点区域绿化,加强森林资源抚育管理,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和碳汇能力, 到 2025 年完成国土绿化任务 3 万亩以上,森林质量提升任务 4.2 万亩 以上。 完成草原生态保护修复任务 8 万亩,创建自治区绿化美化示范 村 10 个,落实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天然林和重点公益林森林管 护任务及生态效益补偿任务。  (责任单位:旗林草局)

10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调查、监测。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行动,多部门联合打击整治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 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加大对候鸟等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取食地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监测巡护力度。建设野生动物救护管理信息化平台。  (责任单位:旗林草局)

( 五 ) 提升耕地安全利用水平,促进农牧业绿色发展

11、提升耕地安全利用水平。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 强化土壤风险源头管控,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得到有效保障。加强耕地资源保护和质量提升,做好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监测及退化耕地治理工作。实施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指导农民调减化肥用量, 通过增施有机肥、深耕深松、轮作倒茬等措施提升地力,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建设 2 个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服务示范片,示范面积 3 万亩。测土配方技术推广面积 155 万亩,覆盖率达 96%,全旗化肥用量纯量降到 3.28 万吨。2023 年示范推广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面积 121 万亩,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面积128 万亩,全旗农药商品使用量降到144.73 吨,农药商品量同比减少 0.72%。  (责任单位:旗农牧局、包头 市生态环境局土右分局)

12 、深化土地资源综合整治。依托农用地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结合水利设施建设, 因地制宜实施明沟排水、暗管排盐、引黄滴灌等技术措施,完善灌、排系统,加大节水改造力度,逐步提升农 业用水效率。通过调整农业种植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分级分类治理 盐碱化耕地, 改善黄灌区农田建设生产条件。创新园区用地模式,推行“区域评估+标准地”模式,促进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责任单位: 旗自然资源局、旗水务局、旗农牧局、新型工业园区)

13、促进农牧业绿色发展。开展农业“四控”行动,实施耕地质量提 升、农业废弃物利用等工程,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促进产地环 境净化,加大二氧化碳气肥技术推广应用,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实施 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化肥、化学农药减量取得新成效。指导农民调减化肥用量,大力推广普及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机械深施肥等精准施肥措施,通过增施有机肥、深耕深松、轮作倒茬等措施提升地力。减少农药用量,提高科学用药水平。 完成 176 个土壤样品采集和检测,实施土右旗盐碱化耕地改良任务 1 万亩。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推广秸秆青贮、微贮、微生物发酵及揉丝技术,优化秸秆机械化还田、 离田技术路线。积极探索秸秆打捆直燃统一集中供暖模式,助推农村 地区清洁取暖,到 2025 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 95%以上,地膜回收率达到 86%,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 90%以上。  (责任单位:旗 发改委、旗水务局、旗农牧局、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土右分局)

( 六 ) 加强河湖治理力度,有效保护湿地生态系统

14、加强河湖治理力度。强化入河排污口及企业的监管。按照国家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安排,对国家下发的33 个疑似排口进行实地溯源, 持续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发挥“河湖长+检察长+警长”  协作机制, 强化公益诉讼和行刑衔接,旗河长制办公室协调各乡镇执法局、检察院、公安局开展河湖执法,严厉打击河湖违法犯罪行为。到 2025 年水安全保障、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资源优化配置、 生态保护治理能力逐步提高,水网工程智能化水平得到巩固提升。按照自治区要求完成工程进度。开展土右旗敕勒川水库前期工作。按照 《包头市河道管理条例》和相关工作要求, 印发《黄河土右旗段禁限 种植阻碍行洪高杆作物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持续推进黄河 滩区高秆作物禁种限种工作。用足用好凌期生态分水政策,加强生态分水调度,积极争取生态补水指标。结合全旗防洪规划,利用境内黄河故道等低洼承泄区接纳凌期生态分水。  (责任单位:旗水务局、旗 农牧局、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土右分局)

15 、加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严格落实相关制度,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创新湿地监管方式,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开展湿地监测,建立健全重要湿地监测网络,为湿地资源保护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加快实施湿地保护和修复工程,提升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待《包头黄河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修订工作完成后,完善湿地保护分级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土右旗黄河湿地敕勒川片区和共中海片区两个公园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旗林草局)

( 七 )  加强草原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强化土地沙化荒漠化防治

16 、加强草原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把保护草原、森林作为我旗生态系统保护的首要任务,强化巡查和考核,有效推进保护和发展林草资源目标责任制实现。 落实《包头市禁牧休牧条例》和《土默特右旗禁牧休牧条例》。严格落实林长制,从严规范项目征占用草原林地审核审批,切实保护好基本草原和重要林地。  (责任单位:旗林草局)

(八)  加强环境污染防治,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17 、  加强环境污染防治。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增加或保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产业发展。 鼓励开展煤粉灰、冶炼渣等大宗工业固废的规模化利用,加快推进工 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并鼓励企业开展自愿清洁生产审核,力争 2023 年 1 户以上企业完成自愿清洁生产审核。开展工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力争 2023 年将新型工业园区培育成为自治区级绿色园区,新增绿色工厂 1 个、绿色设计产品 1 个。开展工业企业推广清洁能源车辆工作,加大推广新能源汽车路面普及率,全面推动发展绿色货运,促进运输结构调整,加强机动车源头管理,严把机动车注册登记检验关。 开展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垃圾收运处置覆盖率达到 96%。积极参 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旗创建工作,聚焦“以创促建、 以创促治、 以 创提质”,推进沟门镇、美岱召镇“两山”基地创建工作。  (责任单位: 旗发改委、旗工信局、旗公安局、旗交通局、旗乡村振兴局、旗城管执法大队、旗园林环卫中心、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土右分局、沟门镇、 美岱召镇、新型工业园区)

18 、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围绕能源、矿产资源等重点领域和生产、建设、流通、消费等重点环节,加强科学 配置,推行全面节约,加强矿产综合开采利用,提高循环利用水平。 落实《包头市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亩均综合效益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提高单位土地面积产出效益和全要素生产率。全面推进工业、农业、城乡居民生活等方面节水升级改造。积极争取国家整区域推进高标准 建设农田试点。确保全社会能耗强度下降 2.8%、万元GDP 用水量降低 6% 、建设用地使用面积降低 3.5% 、主要废弃物循环利用率达到55%、 主要资源产出率提高 4%。(责任单位:旗工信局、旗自然资源局、旗 水务局、旗农牧局)

(九) 加强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19、加强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用足用好用活“科技兴蒙”政策,建立 政府投入刚性增长和社会多渠道投入激励机制,设立科技创新引导基 金,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攻关,用新产品新技术把主业做强、把企业做 大。发挥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孵化作用,采取“投资+招 引”“融资+融智”等模式,大力招引新锐企业、头部企业和行业冠军,优先配置土地、能耗、资金、技术等要素,真正把科技创新变成实实在在的产业活动。主动融入全市“双倍增”行动,培育一批技术水平高、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到 2025 年力争培育认定国 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6 家,国家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 6 家。  (责任单位: 旗工信局)

20 、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开展能耗“双控”转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先行先试。继续推进碳达峰碳 中和林草碳汇 (包头) 试验区土右片区建设。继续加强巩固全国林草 碳汇综合试点,实施林草碳汇能力巩固提升项目,制定《土右旗林草 碳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升森林和湿地质量,增加林草碳汇能力。并争取应对气候变化重点项目和资金,完成能源领域和煤炭、油气、电力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的评审编制工作。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百 千万”行动,按年度对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审计。制定《土默特右旗 能耗双控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旗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对重点用能企业进行“回头看”工作,督促未完成整改的企业 及时完成整改。继续推进完成新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申请审批工作。 (责任单位:旗发改委、旗林草局、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土右分局)

(十) 拓宽生态价值转化途径,加快发展绿色低碳产业

21 、拓宽生态价值转化途径。建设大青山沿线特色林果产业基地, 支持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培育壮大林业龙头企业,提高林草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创新生态旅游、运动健身、森林康养等文化旅游产品。 积极推进林草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不断丰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实施大青山沿线果品经济林提质增效工程,建设大青山沿线特 色林果产业基地。到 2025 年,创建林草科技推广示范基地 1 个,新增 林草产业化龙头企业 1 家。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序做好林权综 合监管系统建设工作。  (责任单位:旗林草局)

22 、加快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推动生态优势加快转化为产业优势。 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等优化调整。培育发展现代 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坚决遏制高耗能高 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实施煤化工等领域重点企业节能节水改造。 同时推动工业绿色转型,加快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深入推进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立足我旗能源、资源禀赋,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快规划建设新能源体系,确保能源安全。培育壮大低碳、零碳、 负碳产业。加快工业园区低碳园区建设。到 2025 年争取农产品“两品一 标”认证达到20 个,绿色食品示范企业达到 18 家。  (责任单位:旗发 改委、旗工信局、旗交通局、旗农牧局、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土右分局、型工业园区)

四、保障措施

( 一 ) 强化组织领导工作机制。 牵头单位发改委、相关部门配合制定工作要点,建立重点任务台账,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协调推动任务落实。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分工,抓好本领域工作落实。全面加强旗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凝聚力量,加大要素保障力度,共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 健全生态保护政策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控,建立精细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建立健 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构建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差异 化考核指标体系。加快完善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

( 三 ) 压实生态环保各方责任。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加快完善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目标责任体系。推进解决中央生 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突出问题。加强部门联动,坚持“属地管理、分 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各相关部门要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形成合力。

( 四 ) 加大生态文明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 电视、报刊、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加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力度;宣传污染防治攻坚成效、典型经验,运用公众喜闻乐见方式,解读重大生态环境政策。完善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和举报机制。

政策文件: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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