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统计局
(一)机关职能:
1.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起草统计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旗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统计改革建设规划,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的实施。组织协调全旗统计工作。
2.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旗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旗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旗地区生产总值,汇编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组织实施全旗人口、经济、农牧业等重大旗情旗力普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旗情旗力的普查及专项调查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旗情旗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及服务业等全旗国民经济各行各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汇总、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旗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全旗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汇总、整理和提供全旗资源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全旗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旗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负责对全旗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监测和统计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旗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向旗委、旗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备案全旗各部门、各乡镇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负责全旗统计执法工作。
9.指导全旗统计科学研究、干部培训、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等工作。按规定管理全旗统计部门的中央财政统计事业经费。
10.负责拟订全旗统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全旗统计信息化系统、统计数据库系统、全旗宏观经济与社会发展基础数据库。指导各乡镇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统一管理全旗的统计事业费。
12.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
2、统计执法监督股
3、工业股
4、贸易股
(三)办公地址:土默特右旗党政大楼5楼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五)联系方式:0472-8927676
(六)负责人姓名:常君
二、所属单位职能(土默特右旗统计调查中心)
(一)机关职能:
1.组织开展城乡住户、国民经济主要行业生产价格、投资价格、农产量等国家抽样调查,以及国家统计局布置的农村贫困监测、县乡镇城乡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等专项调查。
2.组织开展国家统计局快速反应制度,组织开展经济社会重大专项调查,及时报告本地区的突发性经济事件和重大社会经济问题等方面的信息。
3.参与国家大型普查。
4.组织开展全旗城乡居民收支调查;开展城乡居民收入分配监测,住户调查电子记账、样本大轮换工作;负责推广、普及、培训、审核工作。
5.组织开展农牧业生产调查,包括全旗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和产量全面调查、遥感测量和实割实测调查、农作物产量抽样调查、主要农产品中间消耗品价格调查、主要畜禽监测摸底调查;负责主要畜禽监测调查季报、畜禽生产规模户(单位)基本情况调查年报;负责农户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和退耕还林还草监测调查的数据采集、审核、汇总、评估以及发布;承接政府交办的相关农牧业调查。
6.组织开展全旗劳动力调查;农(牧)民工监测调查、农村牧区贫困监测调查,开展农牧民工市民化动态监测调查、民意调查、文明城市测评专项调查任务以及国家统计局布置的有关企业景气、企业集团、现代企业制度跟踪监测等专项调查任务。
7.组织开展全旗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跟踪调查。
8.对外发布有关统计调查数据;负责公布有关统计调查资料,开展统计分析研究,编辑发行调查资料;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统计调查资料的共享与使用;评估审核重要统计数据;组织搜集重大信息;组织开展统计科研工作。
9.指导各乡镇、村(居)委会开展统计调查业务工作。
10.接受旗委、旗政府、有关部门的委托,开展统计调查,提供统计数据处理服务。
11.承担土默特右旗统计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
1、居民收支调查股
2、农牧业调查股
3、专项调查股
(三)办公地址:土默特右旗党政大楼5楼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五)联系方式:0472-8017798
(六)负责人姓名:霍跃
三、所属单位职能(土默特右旗普查中心)
(一) 机关职能:
1.承担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在我旗开展的人口、经济、农业等各项普查的专业技术性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旗情方面的统计数据。
2.承担国家、自治区开展的投入产出调查和R&D资源清查的专业技术性工作。
3.承担国家统计局包头调查队开展的夏季农牧业普查、1%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和劳动力抽样调查的专业技术性工作,包括计算机数据录入和汇总处理。
4.承担全旗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工作。
5.完成土默特右旗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
(三)办公地址:土默特右旗党政大楼5楼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五)联系方式:0472-8017759
(六)负责人姓名:赵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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