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本级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0472-891829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贯彻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旗中心工作,不断拓展公开渠道,持续强化公开力度,有效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持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有效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政府的促进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依法公开原则,以企业群众最关心的政务服务问题为切入点,多措并举,多点公开,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力,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是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形成旗政府办牵头,政务服务局统筹协调,政府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和各乡镇、管委会为主体,宣传部门积极配合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全旗现有政务公开工作机构47个,工作人员71名。
二是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印发《土默特右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全旗各单位制定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明确公开主体、主管部门、工作机构以及监督评价等事宜,确保发挥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三是加快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程。印发《土默特右旗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有序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旗本级试点领域现有标准目录条,部门和乡镇现有标准目录套。
四是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过开辟专栏、跟踪报道等形式有序开展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稳岗就业、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养老服务、生态环境、食品安全、义务教育、医疗卫生、重大决策预公开、减税降费、人大政协提案、安全生产、产品质量、乡村振兴、涉农补贴、公共文化服务、社会救助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旗本级和各单位政务公开平台,累计主动发布政府信息10万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落实国办公开办函〔2019〕58号文件要求,制定《土默特右旗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及《依申请公开办理公文模板》,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确保答复合法有据、流程规范合理、形式严肃严谨,推动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更加规范化、标准化。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的内部管理,依托土默特右旗协同办公系统,推进政府信息化办公,强化部门间协作,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办文、办会、信息宣传工作有机衔接,让办文、办会、办事全面在线,不断提升政府办公效能。
二是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建立政府办、政务服务局、组织、宣传、司法、机要保密等单位为主的研讨会商机制,形成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合力。
(四)平台建设情况
坚持旗政府门户网站作为第一公开平台的功能定位,统筹推进旗政府门户网站、旗内政务新媒体、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线上线下联通、数据同源一致、互联互动共享。在政府网站、政府公报等传统政务公开平台基础上,积极发挥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作用,实行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同步公开。全旗共有旗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13个,覆盖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app、电视台、电台、报纸以及快手、抖音等所有领域。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指导。要求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要定期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每半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不少于1次。
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考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单位领导班子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旗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议。
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出现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不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情形的,予以责令改正、督促整改或者通报批评,并于网站发布政务公开工作满意度调查接受社会评议,实现对全旗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监督。2021年土默特右旗政务公开工作未发生需追究责任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6 | 0 | 2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12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159 | ||
行政强制 | 954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683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 予 公 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下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7 | 0 | 0 | 0 | 7 | 2 | 0 | 0 | 0 | 2 | 3 | 0 | 0 | 0 | 3 |
五、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旗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机制畅通、工作推进扎实,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务公开涉及部门多、内容多、要求高、难度大,政务服务局牵头存在一定的困难。二是部分责任单位对政务公开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开展流于形式。平时不认真公开,上级来检查时就大忙一阵,过后很长时间不见翻新。三是有关政策、理论学习和公众需求了解难深、难透,缺乏专业人员,从而难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在今后工作中,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紧贴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实际需求,聚焦社会各界关切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坚持各领域各环节信息“应公开、全公开”,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推进政务公开覆盖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1年度土右旗人民政府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
2022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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