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土默特右旗住建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发文时间: 2026-09-04 资料来源: 土默特右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的决策部署,严厉打击住建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纵深推进行业乱象综合治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土默特右旗住建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二、征集线索范围

重点征集旗住建局法定职责范围内,涉及全旗住建领域的涉黑涉恶、行业乱象及公职人员履职不力等问题线索。旗住建局承担法律法规直接赋予本级的执法职责,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房地产市场、建设工程消防、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供热、燃气、市政管理等方面行政处罚权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等。对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我局将依法移送并协同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六类:

(一)建筑市场与工程招投标领域

(1)操控多家企业围标、串标,统一报价、轮流中标,收受好处费;

(2)以暴力、威胁、恐吓、滋扰等方式逼迫潜在投标人退出投标、中标人放弃中标;

(3)勾结中介、招标人设置排他性条款,排斥企业,垄断区域项目发包;

(4) 挂靠、买卖资质参与投标,背后实际控制操盘项目。

(5)以“地盘费”“进场费”“协调费”为名敲诈勒索建设、施工单位,不交钱不准进场施工;

(6)强行承揽桩基、幕墙、防水、劳务分包等专项工程,不允许甲方、总包自主选择合作单位;

(7)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管控下游班组,盘剥工程款。

(8)组织“职业讨薪”团伙,以爬塔吊、堵大门、上访造势等软暴力胁迫,虚报工程量、虚增人员索要超额款项;

(9)“碰瓷式务工”,故意制造工伤、纠纷,通过滋扰纠缠敲诈施工企业;

(10)控制劳务班组,克扣农民工工资,挑起劳资矛盾,从中牟利;

(11)暴力打压自主招工,垄断项目劳务用工渠道。

(二)房地产与房屋交易领域

(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诱骗、胁迫购房群众缴纳定金、房款,侵害购房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2)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实施一房二卖,恶意欺诈购房群众,以滋扰、威胁等方式阻挠群众维权的行为;

(3)房地产经纪人员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和收取费用,脱离机构监管,侵占、骗取群众房屋交易资金的行为;

(4)房地产经纪机构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的行为;

(5)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房地产经纪人员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搭建灰色交易链条非法牟利的行为;

(6)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未由从事该业务的一名房地产经纪人或者两名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签名,规避行业监管,侵害房屋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7)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未由从事该业务的一名房地产经纪人或者两名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签名,规避行业监管,侵害房屋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物业管理领域

(1)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行进驻小区,变相插手小区物业承接、恶意逼退合规物业企业等操控行为;

(2)干预业委会换届,把持小区自治,煽动业主对立,制造小区治理瘫痪等行为;

(3)物业企业与业委会串通,侵占、隐匿、挪用小区公共收益,违规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行为;

(4)小区装修搬运、垃圾清运、停车管理、广告投放、零星维修等环节强买强卖、强制服务、捆绑收费、垄断经营等行为;

(5)物业企业拒不移交资料、拒不退出项目、恶意制造矛盾,拒不服从行业监管等行为;

(6)有组织地以“软暴力”手段催收物业费等行为。

(四)市政公用事业与燃气领域

(1)在燃气、供热等市政公用事业中强装强拆、强买强卖、控制市场、强迫收取“保护费”等行为;

(2)偷盗燃气、破坏市政公用设施、阻挠市政设施建设维护等行为;

(3)城镇燃气、集中供热运营和社会化服务中存在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线索。

(五)住房保障与村镇建设领域

(1)在保障性住房建设、房源筹集、分配、准入退出、后期维护管理等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保障对象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骗取住房保障待遇、违规转租转借保障性住房牟利;工作人员在保障性住房审批分配、资金拨付、后期管理等环节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索要回扣、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

(2)城市危险房屋鉴定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3)在农村危房改造中骗取套取补助资金、违规审批等;

(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涉及的暴力胁迫搬迁、煽动闹事等线索。

(六)行业履职与权力寻租领域

旗住建局局系统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履职不力,包庇纵容行业黑恶势力和突出乱象;违规干预工程招投标、项目审批、工程验收、资金拨付、执法监管等工作,为不法企业和个人充当“保护伞”的问题线索。

其他住建领域涉黑涉恶及行业乱象问题线索,亦在本次征集范围之内。

三、举报方式

为方便群众举报,我局开通以下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0472-8015816

举报邮箱:tyqzjj@163.com

来信来访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萨拉齐镇诺宝行政大楼8楼827办公室,邮政编码:014100

受理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8:30—12:00,14:30—17:30;紧急情况请直接拨打110。

四、举报须知

1.客观真实。举报应实事求是,尽量提供具体时间、地点、涉及人员、事件经过及相关佐证材料(如聊天记录、合同文本、资金流水、音视频等),以便精准核查处置。举报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鼓励实名。倡导实名举报,匿名举报同样予以受理核查。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全程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证人及其亲属的人身、财产安全。

3.保护举报人。对威胁、恐吓、打击报复举报人及其亲属、证人的行为,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或依法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严肃查处。

4.严禁诬告。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恶意缠访闹访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5.宽严相济。凡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主动投案、如实供述本人及同案人员违法犯罪事实、积极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的,我局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协助落实有关法律规定的从宽制度;对拒不投案、继续实施违法犯罪的,依法会同有关机关查处。

6.分类处置与行刑衔接。对受理的线索,将严格按照旗住建局“三定”职责权限分类处置:属于我局法定职责的,依法立案查处;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按规定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涉嫌违纪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公安、司法机关处理,决不让黑恶势力坐大成势。

特此公告。


土默特右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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