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发文时间: 2026-08-14 资料来源: 土默特右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编号:20262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蒙(2021)土默特右旗不动产权第0080729号

李金身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150221504037JC00072F99990001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海子乡苗六泉村

土地使用面积:356.507㎡/房屋建筑面积:189.81㎡

登记机构:土默特右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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