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更正登记公告
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5月2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内蒙古包头市土默特右旗萨拉齐镇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综合服务窗口
联系方式:0472-8808247
|
序号 |
不动产坐落 |
更正内容 |
备注 |
|
1 |
土右旗萨拉齐镇和平街南侧 |
坐落、面积及房地产分户平面图 |
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人:马志忠 坐落更正前:萨拉齐镇和平街 坐落更正后:土右旗萨拉齐镇和平街南侧 附图更正前:1.坐落和平街包头市房屋所有权登记现场查勘平面图(七)编号7-5第一层第2户;2.坐落和平街包头市房屋所有权登记现场查勘平面图(七)编号7-5第二层第2户;3.坐落和平街房地产分户平面图编号7-5第一层平面图;4.坐落和平街房地产分户平面图编号7-5第二层平面图;房屋建筑面积1层91.75㎡,2层92.5㎡(以上图件详见原房屋所有权证房权证土字第06511号房地产平面图);更正后图件内容为一层房屋分户平面图,分户图户号:101铺;二层房屋分户平面图,分户图户号:201铺:房屋建筑面积1层:89.56㎡,2层:89.56㎡(以上图件详见房屋分户平面图)。
|
土默特右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4月29日

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5月2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内蒙古包头市土默特右旗萨拉齐镇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综合服务窗口
联系方式:0472-8808247
|
序号 |
不动产坐落 |
更正内容 |
备注 |
|
1 |
土右旗萨拉齐镇和平街南侧 |
坐落、面积及房地产分户平面图 |
不动产权证书权利人:马志强 坐落更正前:土右旗萨拉齐镇和平街 坐落更正后:土右旗萨拉齐镇和平街南侧 附图更正前:1.坐落和平街包头市房屋所有权登记现场查勘平面图(七)编号7-5第一层第1户;2.坐落和平街包头市房屋所有权登记现场查勘平面图(七)编号7-5第二层第1户;3.坐落和平街房地产分户平面图编号7-5第一层平面图、坐落和平街房地产分层分户平面图编号7-5第二层平面图;房屋建筑面积1层96.48㎡,2层97.26㎡(以上图件详见原不动产权证书蒙(2025)土默特右旗不动产权第0010067号附图页附图房地产平面图);更正后图件内容为一层房屋分户平面图,分户图户号:102铺;二层房屋分户平面图,分户图户号:202铺:房屋建筑面积1层:96.15㎡,2层:96.15㎡(以上图件详见房屋分户平面图)。
|
土默特右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4月29日

字体
打印
关闭
蒙公网安备 1502210200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