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
(一)机关职能: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级党员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遵守《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条例,执行旗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党委主要职责:
(1)讨论和决定本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
(2)领导本乡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3)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5)领导本乡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2.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1)改善和优化经济环境、生态环境、文化环境、社会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
(2)指导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落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护和发展农村生产力。
(3)落实惠农政策,发展现代农牧业和第三产业,促进农民增收。
(4)推动和引导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鼓励、保护农民兴办各种经济合作组织。
(5)制定和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改善农民公共生活和生产设施。
(6)建立健全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村市场体系。
(7)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政事务、卫生健康、义务教育、扶贫救助、就业培训、社会保障、防灾减灾、生态环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
(8)履行法律法规和上级赋予的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权,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对上级部门派驻机构的协调和管理。
(9)规范集体经济管理,负责村级财务和集体资产的管理。
(10)为农民提供种植业、养殖业技术服务,指导技术人员开展农牧业技术推广工作,促进农牧业产业化、规模化发展。
(11)通过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向农民提供产、供、销等方面的信息服务,引导农民正确使用好市场信息、政策信息、气象信息等为生产生活服务的信息资源。
(12)建立健全农村就业服务机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就业培训、信息咨询、就业指导等工作。
(13)组织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优抚保障政策,积极推进其他专项救助和临时性救助工作,不断提高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水平。
(14)负责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加强村容村貌整治,建设村容整洁、生态宜居的乡村。
(15)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推进移风易俗,正确引导和推进婚丧嫁娶礼仪改革。加强乡村综合文化站(室)等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基层文化活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16)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防止辍学;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
(17)配合做好乡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公共卫生安全保障能力。
(18)贯彻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19)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依法保障少数民族权利,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20)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坚持服务农民群众、依靠农民群众,不断完善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机制,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21)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依法对村委会的建制进行必要调整,对群众自治组织日常工作进行指导。
(22)加强本区域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推进网格化管理,做好禁止种植、制造、吸食、贩运毒品,禁止制造和储存爆炸物、传播邪教活动、违法排污、群体性事件等方面信息的收集和报送。
(23)关注群众诉求,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搞好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受理,及时处理民事纠纷,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
(24)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及时上报和处理重大社情、疫情、险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正常秩序。
(25)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抓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26)管理民兵工作,办理预备役和兵员征集工作。
(27)建立健全基层民主制度,完善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政务村务公开等制度,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促进村民自治。
(二)机构设置:海子乡内设机构设置“五办两中心一队”,分别是党政综合办公室、党的建设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和建设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核定行政编制29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11名;党群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4名,其中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5名,其中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综合行政执法局核定事业编制7名,其中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三)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海子乡人民政府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五)联系方式:0472—8809460
(六)负责人姓名:贾刚、孟俊龙
二、所属单位职能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1.机关职能:负责党委、政府的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息、督查、档案、保障服务、财务审计、国有资产管理、干部人事等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组织开展全局性调查研究,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2.机构设置:设行政编制5名、事业编制5名,其中主任1名,工作人员11名。
3.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海子乡人民政府
4.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5.联系方式:0472-8809460
6.负责人姓名:张航
(二)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
1.机关职能: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乡党委自身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管理、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宣传、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和群团等工作;负责政协委员联络工作。
2.机构设置:设行政编制4名、事业编制1名,其中主任1名,工作人员4名。
3.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海子乡人民政府
4.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5.联系方式:0472—8800025
6.负责人姓名:王雅茹
(三)社会治理办公室
1.机关职能: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负责指导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群众自治等工作;负责法治建设、依法行政、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打击处理邪教、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工作。负责基层生态环境保护、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突发事件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相关工作;负责防灾减灾等相关工作;负责辖区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火和消防、河湖水利等相关工作。
2.机构设置:设行政编制1名、事业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工作人员7名。
3.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海子乡人民政府
4.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5.联系方式:0472—8800025
6.负责人姓名:王震东
(四)经济发展和建设办公室
1.机关职能:负责乡村振兴相关工作;全面加强村集体经济和项目建设财务管理;负责农村产业发展规划、专业合作社管理、村集体经济发展相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承包土地管理、农民负担督查管理工作;负责招商引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税收和统计工作;配合做好旅游资源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等工作。负责园林绿化、环境卫生、村容村貌和公用基础设施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的建设规划、农村宅基地管理、乡村道路养护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做好农村供水、征地拆迁、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
2.机构设置:设事业编制8名,其中主任1名,工作人员11名。
3.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海子乡人民政府
4.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5.联系方式:0472—8800025
6.负责人姓名:郭佐聿
(五)社会事务办
1.机关职能:负责民政优抚、社会救助、卫生健康、传染病防治、教育体育、文化科技、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团体等社会事务性工作。
2.机构设置:设行政编制2名、事业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工作人员9名。
3.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海子乡人民政府
4.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5.联系方式:0472—8880167
6.负责人姓名:杜春霞
(六)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1.机关职能:负责党员群众服务项目的整体设置、安排和调度,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支撑平台;负责联系、服务辖区党员;负责党群服务各类活动场所的功能规划、管理和维护。负责综合审批便民服务工作;负责进驻中心工作人员提供相关服务并进行日常管理;负责中心硬件及网络建设、运行和维护;负责落实政务服务改革措施,做好政务服务具体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拥军优属等工作。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
2.机构设置:设事业编制1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工作人员12名。
3.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海子乡人民政府
4.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5.联系方式:0472—8880167
6.负责人姓名:贾刚
(七)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
1.机关职能:负责农业、农机、畜牧、渔业、林业技术推广应用与指导培训工作,负责动植物病虫害、疫病的防治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监测服务工作;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为农民提供产业信息服务工作。
2.机构设置:设事业编制15名,其中主任1名,工作人员6名。
3.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海子乡人民政府
4.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5.联系方式:0472—8800025
6.负责人姓名:祁忠慧
(八)综合行政执法队
1.机关职能:以乡政府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集中行使自治区人民政府赋予的乡镇行政执法权。配合做好其他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举报受理、调查取证等工作。
2.机构设置:设事业编制7名,其中局长1名,工作人员7名。
3.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海子乡人民政府
4.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5.联系方式:0472—8800025
6.负责人姓名:孟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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