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旗直各部门并驻旗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推进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持续内生动力,经旗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取消旗本级行政权力462项,承接和增加行政权力50项,内部转移、更名和缩小权力行使范围101项,旗本级现有行政权力5782项。现将《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本级权责清单(2020版)》印发给你们,请及时在旗本级和各单位政务平台予以公开。
一、各乡镇(管委会)、各有关单位要以权责清单运行为重要抓手,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流程、简化程序,减少办事环节,最大程度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政务服务实现规范标准、便利高效,打造全市一流营商环境。
二、各乡镇(管委会)、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以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按程序及时开展旗本级和乡镇级权责清单调整工作。如发现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行政权力事项,旗司法局负责提出调整意见,履行法定程序修改完善。
三、旗政务服务局等有关部门要不断完善权责清单监督机制,加强对权责清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明权、用权、督权有效衔接,杜绝出现权力缺位、越位、错位现象,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