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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土默特右旗分局关于2023年5月31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2023年05月31日 08:39    来源: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   作者:土右旗生态环境局    点击: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531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531日-20236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472-8809708       邮编:014100

通讯地址:土默特右旗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土右旗分局窗口(C01)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内蒙古熔化华科技有限公司硅料清洗项目

本项目位于内蒙古包头土默特右旗新型工业园区新材料生产及应用产业区包头市山晟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内蒙古熔化华科技有限公司

内蒙古广炫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本项目租赁包头市山晟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两座空置厂房作为清洗车间,其中二线车间占地面1600m2,建设硅料袋生产线1条、手动硅料清洗线1条,配套建设相应的烘干、冷却、破碎及包装设备,生产硅料袋360万套/年,硅料处理能力0.9万吨/年;三线车间占地面积4000m2,建设手动硅料清洗线2条、自动硅料清洗线1条、自动硅芯清洗线1条,配套建设打磨、烧胶设备,硅料处理能力3.2万吨/年,硅芯处理能力120万支/年;同时配套设置原料仓库、成品库以及办公室等公辅设施。

项目建成后处理废硅料能力为4.1t/a,硅芯处理能力120万支/年,生产硅料袋360万套/年。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泡料和酸洗过程产生的氟化物、氮氧化物废气,破碎过程产生的颗粒物,使用无水乙醇过程产生的无组织挥发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吹膜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恶臭废气;打磨、烧胶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项目共设置3套酸雾净化塔(其中4级净化塔1套,5级净化塔2套),设7根排气筒

1)二线泡料和酸洗酸洗废气

泡料和酸洗过程会产生氟化物氮氧化物在每个泡料槽和酸洗工作台上方各安装1个集气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4级酸雾塔净化处理,净化后经125m高排气筒(P1)排放,氮氧化物氟化物排放速率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标准排放限值。未被收集到的氟化物氮氧化物以无组织形式逸散。

2)二线破碎废气

本项目硅料破碎过程中会产生颗粒物。破碎废气经破碎工作台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台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P2)排放颗粒物排放速率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标准排放限值。未被收集到的颗粒物经车间阻隔以无组织形式逸散。

(3)二线无水乙醇挥发废气

该工序使用无水乙醇擦拭硅料,由于擦拭过程没有固定工位,废气难以收集,非甲烷总烃以无组织的形式逸散。

4)吹膜废气

制取硅料袋吹塑过程中产生非甲烷总烃在吹膜机上方安装一个集气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台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本项目采用碘值不低于800毫克/克的蜂窝状多孔活性炭,每次装填0.61吨,半年更换一次)净化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P3)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未被收集到的非甲烷总烃以无组织形式逸散。

5)打磨、烧胶废气

本项目打磨烧胶硅料过程中会产生颗粒物和极少量非甲烷总烃(不做定量分析),二线生产厂房和三线生产厂房需要进行此操作的废单晶循环料和多晶循环料都在此进行打磨烧胶,打磨、烧胶区设在三线生产厂房内。打磨废气集气罩收集,烧胶废气通过管道收集(收集效率为100%)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经115m高排气筒(P4)排放。颗粒物排放速率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标准排放限值。打磨过程未被收集到的颗粒物经车间阻隔以无组织形式逸散。

6)三线泡料和酸洗废气

手动酸清洗线1和硅芯自动清洗线废气。

泡料和酸洗过程产生氟化物氮氧化物在每个泡料槽和酸洗工作台上方各安装1个集气罩硅芯自动清洗线废气通过管道收集,废气经收集后进入5级酸雾塔净化处理后经125m高排气筒(P5)排放。氮氧化物氟化物排放速率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标准排放限值。未被收集到的氟化物氮氧化物以无组织形式逸散。

手动酸清洗线2和硅料自动清洗线废气

泡料和酸洗过程会产生氟化物氮氧化物在每个泡料槽和酸洗工作台上方各安装1个集气罩、硅料自动清洗线废气通过管道收集,废气经收集后进入5级酸雾塔净化处理后经125m高排气筒(P6)排放。氮氧化物氟化物排放速率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标准排放限值。

7)三线破碎废气

破碎废气

烘干后的硅料需要在破碎工作台上破碎,破碎过程产生颗粒物。在破碎工作台上方各安装一个集气罩,手动酸清洗线和硅料自动清洗线破碎产生的颗粒物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分别进入1台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共同115m高排气筒(P7)排放。颗粒物排放速率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标准排放限值。未被收集到的颗粒物经车间阻隔以无组织形式逸散。

线无水乙醇挥发废气

使用无水乙醇擦拭硅料产生乙醇挥发废气由于擦拭过程没有固定工位,废气难以收集,非甲烷总烃以无组织的形式逸散。

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氟化物、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厂界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排放限值;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标准限制要求臭气浓度厂界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20无量纲)。

2 废水:

1)废水产排情况

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包括泡料废水、混酸废水、酸雾塔废水、超声清洗废水和溢流废水混合废水排放量为114412.5m3/a326.896m3/d),主要污染物为pH CODSS及氟化物,先排入山晟600m3/d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排入4000m3/d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再排入4800m3/d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最终去动力车间用作制纯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368m3/a,排入山晟2400m3/d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为电厂循环水系统补水

2)废水排放去向可行性

山晟600m3/d污水处理站主要处理工艺为中和、混凝沉淀,主要去除氟化物,本项目生产废水水质可满足其进水水质要求。600m3/d污水处理站与4000m3/d污水处理站、4800m3/d污水处理站是一个串联效果,只要满足600m3/d污水处理站进水水质的要求,处理后的废水均可以进入剩余两个污水处理站。包头市山晟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一线硅料清洗项目已经运行多年,废水均是经过这三种污水处理站处理,且能够稳定运行。

山晟2400m3/d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混凝-沉淀-厌氧(水解酸化)-高效生物池A-二沉-高效生物池B-固液分离-过滤,处理后废水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的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水质指标要求,全部回用于山晟热电厂冷却塔补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最大排放量11.33m3/d,生产废水最大排放量为326.896m3/d2400m3/d污水处理站、600m3/d污水处理站、4000m3/d污水处理站和4800m3/d污水处理站目前剩余处理规模的分别为1200m3/d360m3/d2400m3/d4200m3/d,这四个污水处理站完全有能力接纳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且符合其进水水质要求,故本项目废水排放措施可行。建设单位已与包头市山晟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污水处理协议。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超声波清洗机、搅拌机、自动吸料机及吹膜机等设备噪声,噪声源强在68-90dB(A)左右,经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震、车间墙体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袋、不合格产品(硅料袋)、废纸(废pH试纸和废无尘纤维纸)、金属杂质、清洗杂质、除尘灰,一般固废全部依托山晟废品暂存区,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包括废氢氟酸、废硝酸、废无水乙醇、废活性炭、废酸桶、废填料、废润滑油,用专用容器分类分区存放,暂存于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本项目一般固废暂存依托山晟公司废品暂存区,占地面积200m2,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目前山晟公司已用100m2,剩余100m2供本项目使用,依托可行。建设单位已与包头市山晟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固废暂存协议。

本项目新建1座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200m2,位于二线厂房南侧,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cm/s,库内四周设置导流槽和收集池,危废间建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2

内蒙古天一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煤炭洗选建设项目

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大城西综合物流园区,项目区东侧为包头市嘉华物流有限公司,项目区南侧为包头市天一能源有限公司仓储项目,项目区西侧为包头市骞茂煤炭有限公司及中国石油加油站,隔路为空地,北侧为包头市天一能源有限公司煤炭洗选项目、包头市中驰煤炭洗选有限公司

 

内蒙古天一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包头市环科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建设一条120万吨的原煤洗选生产系统及辅助系统,生产工艺为重介洗选+煤泥浮选工艺,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原煤准备车间、洗选车间等生产建筑设施、环保设施及公用辅助工程。

项目建成后年入洗原煤120万吨,年产精煤326322.7吨、中煤508942.069吨、矸石319707.789吨、煤泥129589.063吨。

 

1、废气: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为原煤破碎、筛分;煤炭装卸、运输引起的扬尘与堆积存放期间风蚀扬尘;厂区内道路运输扬尘等。

1)破碎、筛分

原煤破碎、筛分过程会产生粉尘在每个筛分破碎系统的分级筛1、鄂式破碎机上方及分级筛2、锤式破碎机上方各设置一个集气罩(集气效率为95%),筛分、破碎工序共设置两个集气罩,收集颗粒物,经风机引风通道引入一台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风机风量为50000m3/h,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经一根26m高排气筒排放。经报告中核算,破碎、筛分过程中所产生的粉尘总量为1494t/a。集气罩集气效率按照95%计,布袋除尘器的处理效率为99%,则处理后粉尘排放量为14.19t/a、排放速率为2.688kg/h,排放浓度为32.85mg/m3。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4煤炭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颗粒物(筛分、破碎等除尘设备80mg/m3)。

未被集气罩收集到的颗粒物排放量为1.494t/a经车间阻隔、准备车间各转载点设置喷雾装置降尘措施,由车间门窗无组织排放

2煤炭装卸、运输引起的扬尘与堆积存放期间风蚀扬尘

煤炭装卸、运输及堆存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扬尘,通过作业过程通过雾炮抑尘、全封闭钢结构储煤棚阻隔、全封闭皮带通廊、准备车间各转载点设置喷雾装置降尘,通过采取以上措施,粉尘无组织逸散量为2.219t/a

3)厂区内道路运输扬尘

本项目原料、产品煤及固废的运输均在全封闭钢结构储煤棚内进行,储煤棚地面使用水泥进行硬化,且定期进行洒水抑尘,故本项目运输道路产生的扬尘排放量较小,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本项目总计无组织粉尘排放量为3.713t/a,可确保厂界排放浓度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5的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

2 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1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产洗选实现闭路循环,不外排;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68m3/d554.4m3/a)。主要污染物为pHSSCODBOD5NH3-N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级标准值。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委托保洁公司清运至土默特右旗污水处理监测站处理,(待园区污水管网建成后,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由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已签订接纳协议)。

2废水依托污水处理设施的可行性分析

根据园区规划及现状调查,由于园区污水处理厂未建设完成,园区企业近期生活污水需企业自主委托污水处理单位进行处理,待远水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因此,内蒙古天一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土默特右旗污水处理监测站签订了生活污水处理协议,定期委托保洁公司将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拉运至土默特右旗污水处理监测站进行处理

土默特右旗污水处理监测站(现为内蒙古九峰山水务有限公司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其签署的达到合同约定的达标排放标准的污水处理全部纳入园林泵站,汇入内蒙古九峰山污水厂进行处理。根据合同约定,中水使用及排放点均由主管部门支配生活污水处理规模为2m3/d,目前接纳的废水量约1.2m3/d,主要收集萨拉齐镇和园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采用CASS工艺,CASS工艺集反应、沉淀、排水、功能于一体,污染物的降解在时间上是一个推流过程,而微生物则处于好氧、缺氧、厌氧周期性变化之中,从而达到对污染物去除作用,同时还具有较好的脱氮、除磷功能。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为554.4m3/a,最大排放水量约占剩余处理能力的0.35%,水量上能够满足本项目生活污水处理需求。排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满足土右旗污水处理监测站进水水质要求,项目废水从水质、水量方面均不会对污水处理厂造成冲击影响,依托可行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分级筛、皮带机、重介洗煤设备、压滤机、除尘风机、各类泵、破碎机、浮选搅拌机等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及距离衰减后,根据噪声监测结果可知,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洗选产生的矸石、煤泥、除尘器收集到的除尘灰、准备车间地面沉降颗粒物软水制备系统废树脂;危险废物为机械设备及厂区内车辆产生的废润滑油、捕收剂使用产生的废油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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