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6月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472-8809708 邮编:014100
通讯地址:土默特右旗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土右旗分局窗口(C01)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内蒙古沣禾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年生产30万吨复混颗粒肥、10万吨有机肥及仓储项目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萨拉齐镇三道眉葵花市场东 | 内蒙古沣禾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 内蒙古祥砳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该项目总占地面积81667m2,拟建设1条硫酸铵颗粒肥生产线、1条掺混肥生产线、1条钾肥生产线、1条生物肥生产线,年生产30万吨复混颗粒肥、10万吨有机肥,同时配备6座仓储库房,仓储能力为60万吨/年。项目总投资为2.1亿元,其中环保投资330万元,占总投资的1.57%。项目建成后劳动定员为52人,年运行天数300天,每天24h,全年工作时间7200h。
|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各肥料生产线产生的废气。 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1根高度12m排气筒P1排放。 硫酸铵肥料投料、破碎、搅拌、包装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内,经1根高度15m排气筒P2排放;挤压造粒产生的粉尘经封闭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内,经1根高度15m排气筒P3排放;筛分、冷却、烘干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内,经1根高度15m排气筒P4排放。 掺混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内,经1根高度15m排气筒P5排放。 钾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内,经1根高度15m排气筒P6排放。 生物肥生产过程中在投料口、搅拌、包装、筛分机上方均设置集气罩,挤压造粒机设置封闭式集气罩;分别收集后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内处理,由1根高度15m排气筒P7达标排放。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磷肥、钾肥、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工业》(HJ864.2-2018),除尘可行技术为旋风除尘、电除尘、袋式除尘、湿式除尘等。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生活污水、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水,软水制备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委托环卫清运至萨拉齐镇污水处理厂。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有挤压造粒机、筛分机等,这些噪声源大多数为稳态连续声源,生产期间对环境的影响表现为稳态噪声影响。噪声源源强为85-90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降噪。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使该本项目厂界四周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袋、除尘灰、废矿物油。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封闭式垃圾箱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材料经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除尘灰经收集后返回相应生产工段,作为产品外售;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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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土默特右旗分局关于2023年5月31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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