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
1. 机关职能: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全旗供销合作事业发展。
(二)研究拟订全旗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指导服务全系统改革发展。
(三)根据政府授权,对重要农牧业生产资料、农畜产品经营等重要商品供应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指导基层供销合作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和其他任务。
(四)推进供销合作社法治建设,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合法权益。
(五)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指导全旗供销合作社业务活动,推进系统开展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电子商务和农村牧区合作金融服务工作,领办创办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更好履行为农牧服务职责。
(六)行使本级联合社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指导社有资产运营,确保社有企业为农牧服务方向,履行社有资产监管职责,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责任。
(七)代表本区域供销合作社参加上级社和国内外合作经济组织的交流活动。
(八)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综合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财务与社有资产监督管理股、经济发展与合作指导股(产权交易中心)
3.办公地址:土默特右旗党政大楼5楼西侧
4.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5. 联系方式:0472-8926086
6. 负责人姓名:赵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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