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关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自治区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制度,集中统一管理全旗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
2.受档案主管部门委托,研究起草全旗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承担档案违法行为查处相关行政辅助性工作;承担监督、指导全旗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农村档案业务相关行政辅助性工作。
3.承担接收全旗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所属机构纳入接收范围的档案资料,收集各个历史时期政权机构、社会组织、著名人物的档案,征集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长久保存价值的重要档案资料
4.开展档案和资料的整理、鉴定、保管、保护、修复、复制和统计等各项基础业务工作。
5.开展档案资料利用服务工作,提供档案资料、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利用,依法公布档案,研究、编纂、出版档案史料,为旗委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为社会提供服务。
6.开展档案宣传教育和档案文化建设,组织档案专业教育培训,举办档案陈列展览,建设党员党性教育、社会宣传教育基地,满足社会档案文化需求。
7.开展本馆档案信息化建设,负责全旗重要公共数据和电子档案的接收、长久保存和日常管理,保障数字档案资源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8.完成旗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土默特右旗档案馆事业编制12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4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8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1正、1副),土右旗档案馆内设机构有办公室、业务指导股、保管利用股3个股室。
三、办公地址:土右旗科技大街南侧、经四路西侧档案馆大楼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五、联系方式:0472-6121006
六、负责人姓名:彭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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