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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
土默特右旗政务大厅事项办理 限时办结管理办法(试行)
2022年11月14日 11:47    来源: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   作者:土右旗管理员    点击:          【字体: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土默特右旗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进驻部门窗口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必须依法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办理时限。能够依法即时办结的应即时办结,不能即时办结的,应当在承诺的办理时限内办结,并予以答复。

第三条  承诺办理时限应当体现高效原则。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办理时限的,承诺办理时限不得超出规定时限;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办理时限的,一般按照即办件办理,对因政策原因一时不能办理的,要说明理由,做好政策解释。

第四条  政务服务局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对各部门窗口执行限时办结制的情况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追究。

第五条  办理事项时限从事项受理之日起计算。

第六条  无正当理由未能按照承诺的时限办结,或在经批准后延长的期限内仍未能办结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追究责任。

第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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