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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
索引号 11502210115485574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 文号 土右政办发﹝2021﹞4号
成文日期 2021-07-14 11:45:50 公文时效 长期
土右政办发〔2021〕22号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及落实路长制工作的通知
2021年07月20日 15:12    来源: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   作者:土右旗管理员    点击:          【字体:

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及落实路长制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九管会,旗直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旗“四好农村路”建设,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8〕65号)精神,结合包头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及落实路长制有关工作要求,现就加强我旗“四好农村路”建设及落实“路长制”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

1.建设好农村公路。优化农村路网结构,加强建制村优先通达路线加宽改造,实施重要联网路建设,加强农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和村内主干道建设,逐步实现全旗所有建制村、较大人口规模的自然村全部通硬化路,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出行条件。加强农村客运站、候车厅等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运班车。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建设程序,强化建设质量管理,落实安全责任。新改建农村公路应满足等级公路技术标准,达到相关技术要求。

2.管理好农村公路。建立健全“政府负责、部门执法、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管理体系,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切实加强辖区内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加强农村公路保护,强化公路法制宣传教育,严格执法,切实制止破坏、损坏农村公路的行为。推进路域环境治理,加强“美丽乡村路”建设,结合乡村振兴加强绿化美化,全面清理杂草杂物和非公路标志,保持路面整洁、边沟排水通畅,实现“畅安舒美”的通行条件。每个乡镇至少创建一条“美丽乡村路”。

3.养护好农村公路。建立健全“县为主体、行业指导、乡镇管理、社会参与”的养护工作机制。加强养护人员配备力度,加强农村道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推进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实施。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分级养护的主体责任,加强各级管养机构建设,旗交通运输局要进一步完善公路管养机制,各乡镇要成立农村公路管理站,行政村要设立养护队,实现“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旗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九管会要开展农村公路经常性养护,加大预防性养护和大中修工程实施力度,定期组织路面技术状况评定及病害修复工作。

4.运营好农村公路。全面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紧密结合农村客运服务和生态旅游,加快完善农村客运服务网络,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完善农村客运(公交)站点,提高城乡客运覆盖率和服务水平。加快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体系,依托邮政、快递等提升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和农产品出村进城,推动城乡生产与消费有效对接。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快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推进田头小型仓储保鲜冷链设施、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 

二、全面落实“路长制”工作    

1.建立“路长制”组织机构。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原则,建立旗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总路长,旗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为本行政区域内县道路长,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行政区域内乡道路长,村委会主要负责人为本行政区域内村道路长的“四长”负责制。

2.明确各级道路长工作职责。总路长为全旗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和路域环境治理的总负责人,负责辖区农村公路工作的组织、调度、管理和监督,落实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和路域环境治理经费,协调处理“四好农村路”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督导下级道路长和有关部门履职尽责。县道路长为辖区县道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做好辖区县道的养护管理、路产路权保护、违法超限运输车辆治理和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

乡道路长为辖区乡道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做好辖区乡道的养护管理、路产路权保护、违法超限运输车辆治理和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村道路长为辖区村道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做好村道的养护管理、路产路权保护、违法超限运输车辆治理和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

3.分级设立路长制办公室。旗乡两级设立相应路长制办公室 ,旗级路长制办公室设在旗交通运输局;乡镇路长制办公室与乡镇管理养护站合署办公。旗级路长制办公室负责全旗路长制日常工作,制定并落实路长制各项工作规章制度和办法,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协助总路长解决农村公路“建、管、护、运”及推行路长制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项决策;乡镇路长制办公室负责落实路长制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落实路长制确定的具体事项。  

三、实行“四好农村路”建设和路长制工作动态管理

农村公路是保障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基础条件,是农牧业和农村发展的先导性、基础性设施,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支撑。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全力抓好落实。为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动态管理,各乡镇要明确一名“四好农村路”建设联络员,于8月底前将联络员名单(附件1)报送至旗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股。参照全市“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创建工作月调度安排,制定我旗“四好农村路”示范旗创建工作调度表(附件2),请各乡镇联络员每月月底前填报旗路长制办公室(旗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股)。为推进路长制工作责任有效落实,要建立由下到上农村公路日常管理养护排查整治工作反馈机制,乡镇路长制办公室要每半月(每月15日前)向旗路长制办公室汇总上报各乡镇排查养护情况(详见附件3)。各级路长每月至少深入一个路段巡路一次,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等加大巡查频率,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每月(每月15日前)上报。(详见附件4)

“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已纳入2021年市长调研清单和市政府年度考核,对于考核不达标的旗县区将进行追责问责。我旗也按此要求将“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纳入2021年旗长调研清单和旗政府年度考核,对于考核不达标的乡镇将追责问责。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以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的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附件:1 .“四好农村路”示范旗创建工作联络表

2 .“四好农村路”示范旗创建工作调度表

3 . 全旗农村公路日常管理养护排查整治情况表

4 . 路长巡路记录表

 

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4日

 

(联系人:高海峰,联系电话:13848523038)

 

 附件: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及落实路长制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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